天强管理咨询-祝波善主页
  • 关于天强
  • 咨询领域
  • 业绩案例
  • 特别专题
  • 天强观点
  • 专家咨询
  • 联系我们
  • · 祝波善先生主页
  • · 祝波善先生介绍
  • · 最新活动
  • · 咨询人生
  • · 管理思维
  • · 新闻时评
  • · 行业观点
    • 勘察设计行业
    • 电力行业
    • 其他行业
  • · 新闻采访
  • · 留言个人
祝波善
首页 > 祝波善先生主页 > 新闻采访 >

四大部门联合下文 “电力职工持股”再遭清理整顿

添加时间:[08-05-29] 作者:郑 盎
右为难。

  明确预期

    《意见》明确:“地(市)级电网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和省级以上电网企业的电力调度人员、财务人员、中层以上管理人员,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本省(区、市)电网覆盖范围内发电企业的股权。已持有本省(区、市)电网覆盖范围内发电企业股权的,应自本意见印发之日起1年内全部予以清退或转让,发电企业可以优先回购。”

    祝波善指出,这样的规定,实际上不能够避免关键岗位人员通过其他方式入股,其次,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默认了已经存在的职工持股发电企业。

    更为关键的是,本次《意见》出台,实际上是对于电力企业投资的多经营项目放了缓手。

    包括各种电力工程、电力科技、电力物业这些多经项目与单纯的投资发电企业来说,利润要丰厚得多,就拿电力工程来说,知情人士透露,一年有200%的利润并不困难。“这显然是电网公司的一个漏斗。”

    相当多的业内人士普遍预计的是,相关部门原本出台的是关于规范投资电力企业多经项目的文件。知情人士透露,这个东西他们一直在做,但是一直没有公开过。多经有两类,一类是集体多经,一类是民营多经。现在集体多经已经很少了,实际上更多地转向民营。虽然本质上是民营的,但这部分多经项

9 7 3 1 2 3 4 5 4 8 :
  • 首页
  • 人员招聘
  • 版权申明
  • 网站地图
  • 友情链接